這三個要素其中在製作網頁之前,最重要的因素是內容,但是網頁製作完成以後,設計佔的比重就相當大,設計也就成了傳達網頁形象的重要因素,網頁基本要素的比重差別如下圖:
當然,製作網頁前後決定網頁價值的因素仍是內容。內容是最能明確展現網頁的目的性和整體性的因素,而設計製作和技術表現也是製作網頁的重要因素。
但是,訪問網站的使用者最先能感知到的網頁基本因素是設計,而不是內容。人的視覺器官比其它感覺器官相對發達,依靠視覺獲取的外部資訊占資訊總量的70%,人腦記憶較強的大多是視覺獲得的資訊。使用者大體瀏覽一下網頁的話,首先記住的是由設計體現出來的網頁形象,因此最好能夠設計出有特色的、明確易懂的網頁形象。透過設計理念的開發,確立網頁佈局、視覺效果、觀看的感覺等之後,基於設計的網頁形象也會變得明確。
我們的網站類型都是所謂的『動態網頁』,所謂的動態網頁就是使用者可以與伺服器互動,並可以更新網站上的圖片和文字資料,我們所使用的是ASP程式語言,搭配SQL、MYAQL的資料庫,動態網頁的優點就是可以降低網站維護的工作量,時常更新網站,增加與瀏覽者的互動性,促進使用者再造訪。